【实用】工程合同锦集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工程合同 篇1甲方:广东爱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杜瑞庆
车辆信息:车牌号码:豫F10339中型专项作业车就中山市五桂山辖区路灯维护采购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如下租赁协议:
一、甲方负责工程及工作量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包括从小榄镇出发至五桂山工地的往返费用,误工费,每车每天800元整)。
二、乙方负责所租车辆的启动费用,即负责油费、过路费及生活费。
三、乙方承担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以及轮胎、零部件的更换,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乙方负责租车期间的油料、生活费、住宿费(2人),租赁期间各种关系的协调费,并全部承担其费用。
五、乙方必须完全承担租赁期间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含车辆的防盗)、由此产生手损失、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租赁期间的误工:因天气或车辆等不可抗力问题,双方各自负责误工引起的经济损失。
七、租赁费用及时间:
1、车辆用途:五桂山路灯维护工程维修
2、租赁期限:自甲方与中山市五桂山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签订合约起1年有效期。
3、租凭时间地点:1年有效期甲方每次执行维修任务时提前一天预约维修时间及落实五桂山具体地点。
4、费用:每次执行任务费用为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正(¥1200.00)。
5、每次执行任务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
八、租赁期满甲方优先权,在乙方没有重大任务时必须响应并满足甲方每次出车,乙方必须负责车辆的完好无损、轮胎及零部件健康状态,保持整箱燃油。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的司机经甲方打招呼(需电话告知车主)不听指挥的,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司机。
2、如甲方不及时支付费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2总价合同是指在约定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工作内容的前提下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在合同中是一个固定的金额即总价。在水电工程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工程建设管理体制转为业主负责制的市场条件下总价合同由于其众多优点受到业主的青睐。因此针对水电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全面分析总价合同的风险并有效地加以防范从而减少合同纠纷保护承、发包双方的利益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总价合同的类型 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值总价合同两种形式 。
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简称“闭口合同”或“包死合同”。它以招标图纸及规定、相关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除工程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外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程量的局部增减而调整合同总价。采用该种形式的合同要求作为合同价格计算依据的招标图纸及规定应当完整、齐全承包范围清楚、明确发包人对招标工作准备较充分一般在招标阶段施工详图已基本完成。承包方要在投标时对合同执行中存在的工程量增加、物价上涨、地质条件较差、气候恶劣和其他一切客观不利因素造成的风险有全面、充分的估计并将由此引起的上升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之中。因此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一般1年以内、工程量小、设计较细、工程结构相对简单的工程项目。
可调值总价合同 该合同同样是以招标图纸及规定、相关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相对固定的总价的只是增加特定的调值条款合同总价在双方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予调整超出约
定风险范围之外的风险费用按约定的调整方法进行调整。如双方对工程量增减范围、物价涨幅、重大设计变更不可抗力因素约定一个范围以对超出风险范围之外的因素所增加的费用进行调整。它与固定总价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对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进行了部分分摊。这种形式的合同适用于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工程建设工期2年以上的工程项目。
总价合同的特点
1工程价款结算简单 由于总价固定只要业主不改变合同施工内容合同约定的总价就是承发包双方最终的结算价款从而节省了大量的计量、核价工作。
2工程风险主要由承包商承担 对承包商来说合同一经签订就面临以下主要风险①价格风险包括物价上涨风险和投标报价失误风险。②工程量增加风险。主要为投标时对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漏算、错算风险合同实施中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风险地质条件恶劣增加工程量风险。③气候、洪水、国家政策等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带来的费用增加。
3承包商索赔机会少 总价合同条件下业主往往会在合同中明确只有在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和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以外部分所增加的费用可以调整合同价款。这样一来承包商的索赔机会大大减少承包商靠“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来获取超额利润的方法便行不通了而对业主而言则更容易控制工程投资了。
4业主可以在最大竞争状态下确定工程造价并将自己的风险降至最低 由于建筑市场一直是“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处境艰难若报价过高没有竞争力无法中标若报价过低不可能盈利甚至亏损又会失去承揽工程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通过招标选择有实力、信誉好、价格低的承包商确定工程造价并使之固定下来。
5招标阶段的准备时间较长无论是固定总价斗合同还是可调值总价合同均要求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计图纸完整、详细、清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明确报价估算方便工程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人可以做详细的现场调查、复核工作量、分析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完备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因此招标的准备时间较长以避免日后由此引发合同争议。
水电工程实行总价合同的风险 水电工程由于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征地移民范围广等特殊性使得水电工程使用总价合同时对承包商而言风险远远大于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具体体现为:
1工程量增加的风险 水电工程技术复杂除了有发电工程、还有泄洪、挡水、航运工程不仅有地面工程还有地下洞室工程既有土石方开挖回填工程又有混凝土浇筑、灌浆、支护工程。因此施工过程中设计大量变更增加工程量在所难免同时各项建筑物的布置受地质、地形条件影响大由于地质条件的原因必然导致工程量大量增加。虽然招标时发包人也提供了工程量清单但会在合同中申明该量只是估算量而不是承包人实际应完成的工程量由于水电工程结构复杂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也只是凭经验估算漏算、错算的概率较大。这些都可能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差异较大。
2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水电工程建设周期长少则2年 ……此处隐藏3317个字……中,若遇到地下障碍物、空洞、人防等,应及时通知甲方、现场专业人员及监理单位进行处理。乙方有义务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施工工期和质量。
9、乙方应与甲方及监理、施工单位积极配合,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施工管理及技术管理。
10、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日起____日内,人工、材料及设备全部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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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验桩必须加早强剂,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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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负责原材料及试块的试验送检工作,并承担试验检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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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内业资料的整理,竣工验收后移交给监理和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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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安全生产 乙方在桩基础工程施工阶段应制定周密的施工安全保障计划,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施工现场安全。如施工现场出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甲方责任及义务
1、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2、负责协调乙方和施工队提供工程标高控制点及主轴线,并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乙方负责放线定位,甲方及监理验线合格后乙方方可施工。
3、向乙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并接入施工现场内,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协调处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每份合同均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____日 期:____日 期
工程合同 篇6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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